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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卫生局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的
 

2010-9-10 4:26:17 阅读次

昆卫妇字〔2007〕6号


关于召开卫生局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的
请    示

卫生局党委:
卫生局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召开,到2007年11月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的规定,我会拟于今年十一月份召开昆山市卫生局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两级妇女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完善工作网络,拓展工作阵地,切实提升服务妇女的能力,为率先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构建和谐昆山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审议卫生局妇女委员会五届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卫生局妇女工作委员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
3.表彰各类先进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1.代表总数为80名,特邀代表、列席代表若干名。
2.分配原则:
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年满18周岁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
四、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
(2)积极投身“两个率先”伟大实践,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3)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群众所信任。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社会工作能力。
2.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代表分配原则、分配方案及代表条件,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各基层妇代会在单位党委(党支部)的领导下,作出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然后在所在单位召开妇女群众座谈会进行民主协商,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在此基础上召开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或协商产生昆山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经党委盖章后报昆山市妇女联合会。
五、卫生局妇女委员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成员总数及分配原则
1、卫生局妇女委员会设委员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卫生局妇女委员会委员应在代表中产生。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

附:卫生局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表


                     卫生局妇女委员会
                      二00七年十月十六日


卫生局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昆山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007年10 月
妇代会名称 局妇代大会
代表 市妇代大会代表 市代表类型
市一院 20 1
中医院 20 1 妇女工作者
双鹤医药公司 10 1 非党
卫生监督所 2
疾控中心 5 1 非党
红十字会血站 4
妇幼保健所 3 1 非党
健康促进中心 2
卫生采供中心 1
卫生局机关 10 1 妇女工作者
博爱医院 1
仁济医院 1
女子医院 1
合计 8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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